SERVICE

在市政廳舉行民事婚姻或同居伴侶儀式

預訂 6 人或以下賓客的現場儀式。不允許擅自進入。

What to know

合格

民事結婚儀式只能為 2 名未婚人士舉行,並在儀式前出示有效的加州結婚證書正本。

What to do

您不能重新安排民事婚姻或同居伴侶儀式預約。您必須親自或透過線上預訂系統取消預約。您將無法拿回您的錢。

1. 預約

您必須在安排儀式時使用信用卡支付儀式費用。 

週一至週五上午 9 點至下午 3:30 之間每半小時可預約儀式。

您無法選擇儀式的地點。我們將根據可用房間為您分配一個房間。可能的房間包括我們的私人儀式室圓形大廳 在市政廳。

2. 邀請您的客人和見證人

總共最多允許 6 位房客入住。賓客人數包括任何攝影師、攝影師、兒童、證人等。

對於公開婚禮,儀式期間必須有 1 位見證人在場。 

對於保密結婚儀式,不需要證人。 

*縣書記官不能擔任婚禮的見證人。您有責任提供自己的證人。

3. 帶上結婚證書

儀式當天攜帶政府核發的結婚證書正本。它們將無法在您的儀式當天購買。

4. 在儀式當天抵達

請在預約時間前 15 分鐘到達。

為您的民事儀式預約做好以下準備:

  • 政府為每個人頒發的有效、真實、合法的照片身分證明
  • 由加州縣頒發的有效、未過期的結婚證書。不接受影本。
  • 如果您出示公共結婚證書,則需要 1 位見證人。
  • 若出示保密結婚證,則無需見證人。

Get he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