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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金山法律圖書館借閱規則
該保單涵蓋貸款期限、流通物品限制、續借和逾期罰款。
誰可以藉材料
- 居住在舊金山或在舊金山設有辦公室、信譽良好的加州律師協會會員
- 位於舊金山的法院法官
- 位於舊金山的市、州或聯邦機構的成員
您可以保留物品多長時間
- 大多數法律圖書館資料:2 週
- 高要求材料:1週
- 最低繼續法律教育 (MCLE) 課程:1 週
標示「僅供圖書館使用」的物品不予流通。
一次可以藉多少錢
- 10 本書
- 5張CD
- 5 個 MCLE 課程
存取您的帳戶
登入:
- 轉到目錄。
- 選擇“我的圖書館帳戶”。
- 輸入姓名和借書證條碼的後九位數。
您可以在線上續訂項目,除非它們已過期。
如果您需要協助存取您的借貸帳戶,請致電 415-554-1772 與我們聯絡。
到期日提醒
當您查看資料時,您可以要求發送一封電子郵件,其中列出了您借用的物品及其到期日期。
在專案到期之前,您也會透過電子郵件收到到期日提醒通知。
更新資料
只要該物品沒有被保留,您就可以在結帳期結束時續訂一次材料,為期一周。
商品續訂一次後:您必須在新的到期日之前將其退回。
如果您借用的物品被保留:您必須在到期日之前歸還。
逾期超過7天的物品:
無法續訂。及時更新期限已過。
逾期少於 7 天的物品:
- 可在 1 週續訂期的剩餘時間內續訂。
- 必須透過電話更新。請致電 415-554-1772。
擱置物品
致電圖書館 415-554-1772,保留目前借出的圖書。
當該商品有貨時,我們會通知您。
收到通知後,我們會將要求的商品保留 3 天。
查看您最近退回的商品
退貨後 48 小時內無法再次查看。
48 小時後,您可以再次查看該商品或致電請求保留。
逾期、遺失或損壞材料的罰款或處罰
逾期 2 週的項目:
- 借款特權被暫停。
- 在您歸還逾期材料之前,不得再藉用任何物品。
逾期 1 個月、損壞或遺失的物品:
- 您負責承擔被視為遺失的材料的費用,以及每個逾期物品的處理費。
- 支付所有適用費用後,您可以重新獲得借款權限。
- 逾期 MCLE 課程的罰款為每天 1 美元,包括週末和假日。
下載 SFLL 的借款規則
請查看法律圖書館的借閱規則以了解詳細的借閱政策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