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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您的建設項目是否需要許可證

有些建設工程不需要許可證。

以下工作不需要許可證。

室內工程

  • 更換內門,除非需要防火。
  • 可移動的箱子、櫃檯和隔板的高度不超過 5 英尺 9 英寸(1753 毫米)。
  • 繪畫、貼紙和類似的飾面工作。
  • 對現有室內灰泥或牆板進行小修,除非需要防火。
  • 在內牆上表面安裝易於拆卸的材料。
  • 在浴室以外的區域安裝或更換地板覆蓋物,無需拆除現有的所需地板。
  • 依照本規範修理更換玻璃,並以實物更換夾絲玻璃。

屋頂工程

  • 如果在任何 12 個月內翻修屋頂的總表面積不超過屋頂總表面積的 25%,則無需安裝、維修或拆除屋頂護板即可翻修屋頂。
  • 在第 106A.1.15.1 節中定義的小型住宅屋頂太陽能係統,安裝在非指定地標建築物上。根據系統的不同,可能需要電力許可證或其他許可證。

外部工程

  • 用作工具和儲藏棚、劇院和類似用途的一層獨立附屬建築物或結構,如果預計屋頂面積小於 100 平方英尺(9.29 平方米)且高度不超過 8 英尺
  • 柵欄高度低於 6 英尺(1829 毫米),位於房產後部的後部和側地塊線處。
  • 從基礎底部到牆頂部測量高度不超過 4 英尺(1219 毫米)的擋土牆,除非支撐附加費或蓄積 I、II 或 III-A 類液體。
  • 不在固定基礎上的遊樂設施。
  • 平台、人行道、人行道和車道不屬於出口的一部分,並且高於地面不超過30 英寸(762 毫米)且不高於任何地下室或下面的樓層,並且對於要求殘疾人無障礙的住宅建築,這些平台、人行道、人行道和車道是不屬於所需的無障礙路線。

其他

  • 如果容量不超過 5,000 加侖(18927 L)且高度與直徑或寬度之比不超過 2.1,則直接在坡度上支撐水箱。
  • 臨時電影、電視和劇場舞台佈景和佈景。
  • R 組、第 3 類佔用的預製游泳池,其中池壁完全高於相鄰等級,且容量不超過 5,000 加侖(18927 L)。

請參閱舊金山建築規範 106A.2 免於許可的工作中的完整列表,包括政府財產的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