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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民事大陪審團
民事大陪審團調查舊金山官員和部門的運作。
合格
要獲得民事大陪審團的資格,您必須:
- 成為美國公民
- 年滿 18 歲或以上
- 居住在舊金山市和縣至少一年
- 智力普通
- 有良好的品格
- 具備英語工作知識
例外情況
如果您出現以下情況,您將無法服役:
- 1年內被大陪審團開除
- 目前正在擔任審判陪審團成員
- 是民選公職人員
- 曾被判犯有重罪
選拔流程
我們的選擇過程包括以下步驟:
- 個人可由高等法院法官推薦或自願任職。
- 一組高等法院法官會面試每位申請人。
- 然後,我們將合格的申請放入池中,並隨機選擇 19 名作為大陪審員。
- 我們也另外選了 11 人作為候補人員。如果有空缺,他們可以在任期內宣誓。
學期
民事大陪審員由高等法院任命,任期一年,從7月1日到6月30日。
在任期內,大陪審員的服務時間至少約為 500 小時。
會議日程
陪審團每週一晚上 4:00 至 7:00 舉行會議。會議在舊金山市政廳舉行,地址: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San Francisco。
大多數委員會的工作都是在正常工作時間內進行的。
揭露
如果您被選為陪審員,根據法律您必須:
- 揭露過去 2 年內在市縣開展業務的任何實體的所有投資和業務頭寸和/或收入
- 公開市、縣所有員工的收入
- 揭露所有不動產權益。這些都成為公共記錄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