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 PAGE

了解民事大陪審團

民事大陪審團調查舊金山官員和部門的運作。

合格

要獲得民事大陪審團的資格,您必須:

  • 成為美國公民
  • 年滿 18 歲或以上
  • 居住在舊金山市和縣至少一年
  • 智力普通
  • 有良好的品格
  • 具備英語工作知識

例外情況

如果您出現以下情況,您將無法服役:

  • 1年內被大陪審團開除
  • 目前正在擔任審判陪審團成員
  • 是民選公職人員
  • 曾被判犯有重罪

選拔流程

我們的選擇過程包括以下步驟:

  1. 個人可由高等法院法官推薦或自願任職。
  2. 一組高等法院法官會面試每位申請人。
  3. 然後,我們將合格的申請放入池中,並隨機選擇 19 名作為大陪審員。
  4. 我們也另外選了 11 人作為候補人員。如果有空缺,他們可以在任期內宣誓。

學期

民事大陪審員由高等法院任命,任期一年,從7月1日到6月30日。

在任期內,大陪審員的服務時間至少約為 500 小時。

會議日程

陪審團每週一晚上 4:00 至 7:00 舉行會議。會議在舊金山市政廳舉行,地址: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San Francisco。

大多數委員會的工作都是在正常工作時間內進行的。

揭露

如果您被選為陪審員,根據法律您必須:

  • 揭露過去 2 年內在市縣開展業務的任何實體的所有投資和業務頭寸和/或收入
  • 公開市、縣所有員工的收入
  • 揭露所有不動產權益。這些都成為公共記錄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