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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金山法律圖書館贊助人行為規則
請遵守這些讀者行為規則,以幫助維持圖書館的安全和愉快。
存取和使用圖書館的權限
- 舊金山法律圖書館的電腦、設施和服務的存取和使用僅限於準備法律事務、從事法律研究或法律資訊研究的人員。如果人們不從事與法律研究相關的活動,圖書館可能會要求他們離開圖書館。
- 使用者攜帶的物品應限於完成法律研究所必需的材料。為了安全起見,圖書館可能限制用戶攜帶一件包包和一個錢包、背包或公事包。
- 除輪椅和助行器外,大樓或圖書館內不允許攜帶手推車、行李、自行車、床單、購物車、大包裹或成組包裹等大型物品。
- 圖書館工作人員可能隨時檢查公事包、背包、包裹、錢包和外套中的圖書館資料。加州刑法典第 490.5 條。
- 圖書館不允許攜帶寵物。允許使用服務性和支持性動物。
- 進入圖書館的動物必須接種最新疫苗,飼養員必須能夠出示當前狂犬病疫苗接種的證明。
- 服務性動物是經過單獨訓練為殘疾人工作或執行任務的動物。服務性動物是工作動物,不是寵物。
- 服務性和支持性動物必須始終處於其飼養員的控制之下,並且不得堵塞過道或走道、在家具上或在圖書館內餵食。 根據 ADA 規定,服務性動物必須穿戴挽具、皮帶或拴繩,除非個人因殘疾而無法使用這些設備,或這些設備會幹擾服務性動物安全、有效地執行任務。在這種情況下,個人必須透過聲音、訊號或其他有效控制來保持對物體的控制。
- 讓您的支持動物隨身攜帶並始終處於您的控制之下。如果您的支持動物是狗,請用皮帶拴住您的狗。
- 始終將您的動物放在地板上或您身上。
- 如果您的服務或支持動物的行為對其他人的健康或安全構成直接威脅,或違反 SFLL 的規定 贊助人行為規則,它可能不會留在圖書館。
- 圖書館內不允許攜帶武器,也不允許看起來受到酒精或毒品影響的人進入圖書館。圖書館和大樓內禁止飲用或持有酒精飲料或違禁藥物、從事任何非法活動、吸煙、吐痰和徘徊。
- 法律圖書館不會容忍基於種族、膚色、宗教、性別、國籍、年齡、殘疾或性取向的歧視性行為或語言。任何違反此政策的人將被要求立即離開圖書館。
- 讀者應尊重其他圖書館使用者和工作人員的權利。嚴格禁止威脅、騷擾、大喊大叫、使用髒話、恐嚇、使用辱罵性語言、盯著、跟隨或任何其他擾亂或乾擾任何人的舒適、安全或使用圖書館的活動或行為。加州刑法典第 602.1(b) 條。任何行為對顧客或工作人員的安全構成威脅的人都應被帶離場所。
- 使用者應遵守所有圖書館政策,包括技術、電腦和網路使用、影印、列印和流通政策,以及建築法規,包括簽到和退出程序以及建築管理指示。
使用圖書館設施
- 出於對其他讀者的禮貌,整個圖書館應保持安靜。只要不打擾其他用戶,顧客就可以進行安靜的對話。不允許長時間或大聲交談。手機、尋呼機和 PDA 應調至振動狀態。可以在電梯間安靜地使用手機交談,但不能在圖書館或洗手間內進行。
- 圖書館顧客應在提供的桌子和座位上進行所有閱讀、學習和研究,而不是在參考中心服務台、流通/資訊服務台或地板上進行。計算機工作站僅供計算機使用。
- 走道和走道應保持暢通且不受顧客或其個人物品(包括書籍、材料、公事包和電線)的阻礙。
- 使用者不得將材料分散到其直接工作空間之外,或使用多個工作或電腦空間。使用者不得使用其個人物品“節省空間”,也不得存放或留在圖書館內。
- 筆記型電腦和平板電腦的電源線只能在指定插座使用,不得跨過桌子或阻礙通道。圖書館使用者不得在圖書館電腦和插座上為手機充電,或拔掉圖書館設備的插頭。
- 圖書館休息室內禁止進食、洗澡、閒逛、準備食物、使用手機、坐在或躺在地板上。不允許攤開個人物品。人們只能在合理的時間內使用衛生間,並且必須在工作人員指示下離開。使用者必須保持衛生間清潔,並對其他使用者保持禮貌。休息室僅限圖書館使用者使用。個人可以選擇適合其性別認同的休息室。在工作人員宣布休息室關閉後,所有休息室必須立即騰空。
- 禁止進入圖書館或大樓的未經授權或禁區,禁止打開緊急出口(除非緊急情況),並在緊急演習或疏散期間留在圖書館或大樓內。
- 顧客不得重新佈置家具、椅子或設備。請勿調節百葉窗;如果百葉窗需要調整,請向工作人員尋求協助。
- 不允許在地板、櫃檯或桌子上睡覺、躺或坐。
- 圖書館關閉時,讀者必須立即離開大樓。
- 希望參觀圖書館的團體或班級必須提前預約。
- 未經圖書館館長事先許可,不得進行媒體或錄影、商業攝影或拍攝。
- 為了確保一個愉快、無壓力的工作環境,所有使用者都必須禮貌和尊重地對待工作人員和其他人,並在與圖書館工作人員互動時遵守以下規則:
- 當您需要協助時,請勿要求、中斷或指向工作人員
- 當工作人員正在幫助他人時,不要打斷他們。請等待。
- 說話要有禮貌、有禮貌
- 請勿與員工爭吵、威脅或提高聲音
- 及時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
- 使用“請”和“謝謝”
材料的使用
- 任何未經許可刪除或試圖刪除資料的人都違反了加州法律。禁止竊盜、破壞或濫用圖書館資料、設備或設施。加州刑法第 490.5 條、第 594 條;教育法第 §19910、§19911。
- 所有借出的材料應按期歸還。如果不這樣做,可能會導致圖書館特權的喪失和/或支付逾期罰款以及更換、行政和法院費用。
- 讀者不得隱藏或藏匿圖書館資料供其專用。口袋部件或活頁紙可以從書中短暫取出,以便在圖書館的複印機上複印,並應由顧客立即歸還給圖書。
- 請協助維持圖書館順序並重新上架所有資料。如果需要工作人員協助重新上架,請將物品放在書車上。一次最多可以從貨架上移除六件商品。圖書館工作人員將在一天結束時清除留在圖書館桌子上的資料。
- 不允許使用個人掃描器或影印機。
- 版權限制:聯邦法律(美國法典第 17 條)管轄受版權保護資料的影印、掃描或其他複製品的製作。使用圖書館資源和影印機時不遵守版權法的人應對任何侵權行為負責。
圖書館內的個人行為
- 不允許攜帶食物、咖啡和其他飲料,透明容器的水除外。水容器不得放置在電腦桌上。
- 圖書館不得取代辦公室進行法律執業或任何其他商業或專業活動。圖書館使用者不得自願或向其他使用者徵求法律建議或業務。這包括但不限於文獻、商品或服務的分發。非具有良好信譽的加州律師協會成員不得提供法律建議或以其他方式違反《加州商業和職業法》第 §6125 條。
- 使用者不得將個人財產置於無人看管的狀態。圖書館不對圖書館內遺失、被竊或損壞的物品負責。
- 禁止以任何目的冒用他人的圖書卡、訪客條碼或其他資訊。
- 進入圖書館時必須穿著適當的衣服,包括襯衫和鞋子。
- 包裹、衣服或身體衛生散發氣味(包括香水或古龍水引起的氣味)的人員,經圖書館工作人員認定,這種氣味普遍存在、令人反感或乾擾他人工作能力,應被要求離開圖書館。
- 為了他人的健康和安全,請遵守衛生習慣:咳嗽或打噴嚏時遮住嘴,勤洗手,生病或有傳染性時避免去圖書館。不允許在圖書館內進行個人打扮。
不遵守行為規則和圖書館政策
不遵守圖書館的規則和政策、工作人員的指示或不配合工作人員執行這些規則可能會導致圖書館特權的喪失或暫停。屢次不遵守圖書館規則或員工指示將導致圖書館特權喪失或長期暫停。
下載 SFLL 的贊助人行為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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