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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公務員委員會上訴
提出上訴是要求市政府重新考慮與工作相關的決定的一種方式。
舊金山致力於公平對待員工
我們的城市有一個績效制度。這是一種確保申請工作和為市政府工作的人根據他們的知識、技能和能力得到僱用和晉升的方法。我們的工作是確保市政府遵守與績效制度相關的規則和政策。
您上訴的權利
如果您認為市政府在做出決定時沒有遵循績效制度,我們可以提供協助。您可以向我們提出上訴。
您將有機會解釋為什麼您認為該決定不公平。委員會將聽取您的意見、查看證據並做出最終決定。
任何人都可以提出上訴
- 僱員
- 求職者
- 納稅人
- 倡議者
- 部門代表
- 員工組織代表
上訴有嚴格的期限
檢查您收到的包含您想要上訴的原始決定的電子郵件或信件。它會告訴您需要多快提出上訴。根據情況,你可能只有幾天的時間。
如果您沒有及時提出上訴,您將失去上訴的機會。
您可以上訴的決定
您可以對以下機構所做的大多數決定提出上訴:
- 人力資源總監
- 舊金山市交通局 (MTA) 交通總監
- 公務員制度委員會(CSC)執行長
許多人提出與以下相關的上訴:
- 公務員制度委員會規則(以及如何應用)
- 歧視投訴
- 員工離職和解僱
- 考試(包括背景拒絕)
- 個人服務合約
- 基於位置的測試
- 職位分類
- 薪資(員工薪酬)
有些決定不能上訴。如果您收到的信件或電子郵件表明該決定是最終決定,則您無法上訴。
如果您的上訴被接受,您將參加公開聽證會
這是您公開解釋自己觀點的機會。公務員委員會成員將聽取您的發言並提出問題。
聽證會結束後,他們將對您的案件做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