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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衛生緊急事假條例

根據法律規定,只有在公共衛生緊急情況下才可以休假。

訊息!本市的 COVID-19 公共衛生緊急狀態聲明於 2023 年 2 月 28 日結束,與加州 COVID-19 緊急狀態的結束一致 (來源: DPHS.F.勞工和就業法第 13.4 條因此,Covid-19 不再是使用 PHEL 時間的合格理由。

概述

舊金山選民通過了 G 提案,這是一項新的公共衛生緊急休假條例 (PHELO),將於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 

根據法律規定,只有在公共衛生緊急情況下才可以休假。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全球擁有 100 名或以上員工的企業必須為在舊金山工作的每位員工提供最多 80 小時的帶薪公共衛生緊急事假。帶薪休假不屬於任何帶薪休假,包括《舊金山帶薪病假條例》規定的帶薪病假。 

當員工因以下原因無法工作(或遠距工作)時,可以使用此休假:

(1) 個人或一般聯邦、州或地方衛生命令(包括僱員或僱員所照顧的家庭成員居住的當地司法管轄區發布的命令)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的建議或要求。

(2) 醫療保健提供者建議員工或員工所照顧的家庭成員進行隔離或隔離。

(3) 員工或員工所照顧的家庭成員正在出現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的可能傳染性、傳染性或傳染性疾病的症狀並尋求醫療診斷,或已得到陽性醫療診斷。

(4) 如果由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家庭成員的學校或護理場所已關閉,或無法提供該家庭成員的護理人員,則僱員正在照顧家庭成員。

(5) 空氣品質緊急情況,如果員工屬於弱勢群體並且主要在戶外工作。

海報

  •  PHELO 海報- 受保護的雇主必須將其張貼在員工容易閱讀的地方。
    列印 2 頁 8 吋 x 11 吋雙面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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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對《舊金山公共衛生緊急休假條例》有疑問或希望舉報違法行為,請致電 415-554-6271 或發送電子郵件至psl@sfgov.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