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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容活動聲明(電影委員會)

根據 SF 道德委員會的規定,不相容活動聲明 (SIA) 必須在我們的網站上提供,以供員工和公眾參考。 SIA 識別與部門職責和使命不相容、不一致或衝突的活動。

一、簡介

本不相容活動聲明旨在指導舊金山電影委員會(「部門」)的官員和員工了解與其公共職責不相容並因此被禁止的活動類型。 就本聲明而言,除非另有規定,否則「官員」是指執行董事(「董事」)和電影委員會成員; 「員工」是指該部門的所有員工。

本聲明是根據《舊金山競選和政府行為準則》(“C&GC 準則”)第 3.218 條的規定通過的。 參與本聲明禁止的活動可能會使員工或管理人員受到紀律處分,最高可能被終止僱傭關係或免職,以及罰款和處罰。 (C&GC 準則第§ 3.242 條;憲章第§ 15.105 條。)在員工或管理人員因違反本聲明而受到紀律或處罰之前,該員工或管理人員將有機會解釋為何該活動不應被視為與他的職責不符。 (C&GC 準則第 3.218 條。)本文件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修改或減少根據管理人員或員工的集體談判協議提供的任何正當程序權利。

除本聲明外,僱員和官員還須遵守部門政策以及管轄公共僱員和官員行為的州和地方法律和規則,包括但不限於:

  • 《政治改革法案》、《加州政府法典》第 87100 條及以下;
  • 加州政府法典第 1090 條;
  • 舊金山憲章;
  • 舊金山競選和政府行為準則;
  • 舊金山陽光條例;和
  • 適用的公務員規則。

本聲明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免除任何員工或管理人員適用的法律規定,或限制其違法責任。本聲明中提供的範例僅供說明之用,並非旨在限製本聲明的應用。本聲明的任何內容均不得乾涉員工依據適用於該員工的集體談判協議或諒解備忘錄所享有的權利。

本聲明的任何內容均不得解釋為禁止或阻止任何市政府官員或僱員提請市政府和/或公眾注意市政府業務中實際或被認為的瀆職或挪用行為,或提出投訴指控市政府官員或僱員違反當地競選資金、遊說、利益衝突或政府道德法律、法規或規則,參與不當政府活動;濫用城市資源違反加州刑法;因未履行官員或僱員所在城市職位要求的職責而對公共健康或安全造成特定的重大危險;或濫用其城市地位來謀取私人利益。

在市和縣滿足州法律和集體談判協議的滿足和授予要求之前,對任何不相容活動聲明的修訂均不得生效。

如果員工對本聲明有疑問,應向該員工的主管或董事提出問題。同樣,有關管理公職人員行為的其他適用法律的問題應直接向該僱員的主管或主管提出,儘管主管或主管可能會決定該問題必須向道德委員會或市檢察官提出。員工也可以聯繫其工會,以獲取有關這些法律和其他法律規定的權利和責任的建議或資訊。

如果市政府官員對本聲明有疑問,應向該官員的任命機構、道德委員會或市檢察官提出問題。

 

二.電影委員會的使命

電影委員會的使命是發展、認可和促進本市的電影活動。此外,執行董事和工作人員在執行董事的領導下,充當電影公司和市政府各部門之間的聯絡人,並負責協調市政府電影製作所需的電影許可證。執行董事也是唯一有權與尋求從事電影製作的組織談判使用合約的城市代表。 SF管理員。代碼,CH。 57.

三.不相容活動的限制

本節禁止與部門使命不符的外部活動,包括自營職業。根據 C 小節,員工或管理人員可以尋求事先書面決定,本節 A 或 B 小節未明確禁止的擬議外部活動是否不相容並因此受到本聲明的禁止。除此處明確標識的活動之外的外部活動可能會被確定為不相容並因此被禁止。對於員工提出的預先書面決定請求,如果董事將決策權委託給指定人員,並且如果指定人員確定擬議的活動不符合本聲明,則員工可以向董事對該決定提出上訴。

A. 適用於所有員工和管理階層的限制

1. 與官方職責相衝突的活動。

任何員工或官員不得從事與其城市職責相衝突的外部活動(無論該活動是否有報酬)。當員工或官員履行其城市職位職責的能力時,外部活動與城市職責相衝突

受到實質損害。嚴重損害員工或官員履行城市職責能力的外部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定期取消員工或官員執行城市任務或職責的資格的活動。除非 (a) 本節另有說明或 (b) 根據 C 小節的預先書面決定得出結論認為此類活動並非不相容,否則本節明確禁止以下活動。

2. 需要過多時間的活動。

董事或任何員工不得從事會導致董事或員工定期缺席其任務的外部活動(無論該活動是否有報酬),或以其他方式需要投入時間來證明幹擾董事或僱員履行其城市職責。

例子。一名在該部門前台回答公眾問題的員工希望每週二和週四的 2:00 至 5:00 抽出時間來指導足球。由於員工的職責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在部門前台,並且由於這種外部活動需要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定期缺席辦公室,因此主管或其指定人員可以根據 C 小節確定該僱員不得從事此項活動。

3. 須經部門審查的活動

除非(a) 本節另有說明或(b) 根據C 小節的預先書面決定得出結論認為此類活動並非不相容,否則任何員工或高級職員均不得從事受約束的外部活動(無論該活動是否有報酬)部門的控制、檢查、審查、審計或執行。除了 C 小節允許的任何活動外,本小節的任何內容均不禁止以下活動: 代表自己出席自己的部門或委員會;代表自己向市政府提出或以其他方式提出索賠;競選城市選舉辦公室;或根據《陽光條例》或《公共記錄法》提出公共記錄揭露請求。除非 (a) 本節另有說明或 (b) 根據 C 小節的預先書面決定得出結論認為此類活動並非不相容,否則本節明確禁止以下活動:

協助回應城市投標、詢價和徵求建議書。任何員工或官員不得故意向個人或實體提供選擇性協助(即並非所有競爭對手都能獲得的協助),從而為參與城市合約競爭的投標人或提議人帶來競爭優勢。本聲明中的任何內容均不禁止員工或官員提供有關城市合約投標、部門資格請求或建議請求或任何公眾均可使用的相應申請流程的一般資訊。本聲明中的任何內容均不禁止員工或管理人員就個人申請與個人申請人交談或會面,前提是此類幫助是在公正的基礎上向所有提出請求的申請人提供的。

B. 適用於特定職位員工的限制

除了適用於部門所有員工和官員的限制之外,並且除本節 C 小節規定的情況外,以下活動不適合擔任特定職位的個人員工。

[預訂的。


C. 預先書面決定

如下所述,該部門的員工或電影委員會的董事或成員可以尋求事先書面決定,本節 A 或 B 款未明確禁止的擬議外部活動(如果有)是否與部門的使命、施加過多的時間要求、需要接受部門的審查,或有其他不相容的情況,因此受到本聲明第III 節的禁止。就本節而言,尋求預先書面決定的僱員或其他人應稱為「請求者」;提供預先書面決定的個人或實體稱為「決策者」。

1. 目的

本款允許官員或僱員就其在本節 A 或 B 款下的義務尋求預先書面決定。如果請求者在書面提交的資料中提出了重要事實,則決策者根據A 或B 款所做的書面決定,表明某項活動並非不相容,從而使請求者免受任何後續因違反​​本聲明而採取的執法行動。書面決定不能免除請求者任何適用法律的約束,也不能授權請求者從事本聲明明確禁止的活動。如果個人未根據 C 小節要求預先書面確定某項活動是否與本聲明不相符,並且該個人參與了該活動,則該個人將不能免受根據本聲明提起的任何後續執法行動。同樣,如果個人根據 C 小節要求預先書面確定某項活動是否與本聲明不相符,並且該個人參與了該活動,則該個人將不能免受根據本聲明提起的任何後續強制措施,如果: (a ) 請求者是尚未收到決策者根據C 小節做出的決定的僱員,並且自提出請求以來尚未過去20 個工作日; (b) 請求者是尚未收到決策者依 C 款所做的決定的官員; (c) 請求者已根據 C 小節收到一項活動不相容的決定。

除了下文規定的預先書面決定程序外,《舊金山憲章》還允許任何人就《憲章》或任何與利益衝突和政府道德。任何人如善意地按照委員會發布的意見行事並得到市檢察官和地區檢察官的同意,則可免受刑事或民事處罰,前提是重要事實符合以下條件:

意見請求中指出。本小節的任何內容均不妨礙任何人就本聲明規定的該人的職責向道德委員會請求書面意見。

2. 決策者

應僱員請求的決策者:部門僱員可以向主管或其指定人員尋求預先書面決定。董事或其指定人員將被視為員工要求的決策者。

應董事請求的決策者:董事可以向其任命機構尋求預先書面決定。指定機構將被視為董事請求的決策者。

應電影委員會成員要求的決策者:電影委員會成員可以向其任命機構或其委員會或道德委員會尋求預先書面決定。指定機構、電影委員會或道德委員會將被視為會員請求的決策者。

3. 過程

請求者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供擬議活動的描述,並解釋為什麼該活動不違反本聲明。書面資料必須足夠詳細地描述擬議的活動,以便決策者能夠在充分知情的情況下確定其是否不符合本聲明。

在根據本款做出決定時,決策者可以考慮任何相關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對請求者履行其工作能力的影響、對整個部門的影響、遵守適用法律和規則以及本聲明的精神和意圖。決策者應考慮請求人提交的所有相關書面資料。決策者還應考慮請求者提供的書面資料是否足夠具體和詳細,以使決策者能夠在充分知情的情況下做出決定。如果決策者認為有必要提供額外信息,決策者可以要求請求者提供額外資訊。對於員工提出的預先書面決定請求,如果董事將決策權委託給指定人員,並且如果指定人員確定擬議的活動不符合本聲明,則員工可以向董事對該決定提出上訴。

決策者應透過郵寄、電子郵件、專人遞送或其他可靠方式向請求者提供書面決定來回應請求。對於員工提出的請求,決策者應根據情況和請求的複雜程度在合理的時間內做出決定,但不得遲於請求之日起20個工作天。若決策者未在員工提出要求之日起20個工作天內向員工提供書面決定,則視為決策者已確定擬進行的活動不違反本聲明。

決策者可以根據事實或情況的變化或其他正當理由隨時撤銷書面決定,並提前向請求者提供書面通知。書面通知應具體說明發生變化的事實或情況或其他足以撤銷預先書面決定的正當理由。

4. 決定是公共記錄

為了確保這些規則得到平等執行,預先書面決定的請求和書面決定(包括批准和拒絕)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作為公共記錄。

四.對城市資源、城市工作產品和聲望的使用的限制

A. 城市資源的利用

任何員工或官員不得將城市資源(包括但不限於設施、電話、電腦、影印機、傳真機、電子郵件、網路存取、文具和用品)用於任何非城市目的,包括任何政治活動或個人目的。任何員工或官員不得允許任何其他人出於任何非城市目的(包括任何非城市目的)使用城市資源,包括但不限於設施、電話、電腦、影印機、傳真機、電子郵件、網路存取、文具和用品。儘管有這些一般性禁令,任何偶然和最低限度的城市資源使用並不構成對本節的違反。本款的任何內容均不得解釋或適用於幹擾、限製或取代僱員、認可的僱員組織或其成員根據州法律或法規或根據集體談判協議的規定使用城市設施、設備的任何權利或權利或資源,如本文所定義。

例子。員工或官員可以偶爾使用電話來安排醫療預約或與兒童保育提供者交談,因為這是出於個人目的對城市資源的偶然且最低限度的使用。

本聲明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免除任何員工或官員遵守本部門有關使用城市資源的更嚴格的政策,包括但不限於本部門的電子郵件政策。

B. 都市工作產品的使用

未經適當授權,任何員工或官員不得以任何有價物為交換,出售、出版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在城市時間或使用城市設施、財產(包括但不限於知識產權)時準備的任何非公開材料,設備和/或材料。就本禁令而言,適當的授權包括法律授予的授權,包括《陽光條例》、《加州公共記錄法》、《拉爾夫·M·布朗法》以及舉報人和不當政府活動條款,或由官員或僱員的主管授予的授權,包括但不限於官員或僱員的任命權。這裡面什麼都沒有

本款應解釋或適用於幹擾、限製或取代僱員、認可的僱員組織或其成員根據國家法律或法規或根據集體談判協議的規定使用公共材料進行集體談判協議談判的任何權利或權利。

C. 利用辦公室的威望

任何員工或官員不得在任何通訊中使用其城市頭銜或職稱謀取任何私人利益。本節明確禁止以下活動。

1. 使用城市名片

任何員工或官員不得將其城市名片用於任何可能導致名片接收者認為該員工或官員以官方身份行事但實際上並非如此的目的。

不當使用的範例。一名員工的朋友與正在建造圍欄的新鄰居發生爭執,朋友認為該鄰居侵犯了他的財產。朋友邀請員工過來查看有爭議的圍欄。當鄰居自我介紹時,員工不應該一邊向鄰居遞名片一邊暗示她可以幫忙解決糾紛。在這種情況下使用城市名片可能會導致公眾認為該員工以官方身份行事。

可接受的使用範例。一名員工在聚會中遇到了一位剛搬到城裡的老朋友。朋友建議見面吃晚飯,並詢問如何與員工聯繫以安排見面時間。該員工將員工的名片遞給朋友,並表示可以透過名片上的號碼聯絡他。在這種情況下使用城市名片不會導致公眾相信該僱員以官方身份行事。使用電話安排會議時間也不構成上述 A 小節資源的濫用。

2. 使用城市信箋、城市名稱或電子郵件

任何員工或官員不得使用城市抬頭信箋、城市頭銜、城市電子郵件或任何其他城市資源進行任何可能導致通信接收者認為該員工或官員以官方身份行事的通信。 (違反本節規定使用電子郵件或信箋也可能違反本節 A 款,該款禁止將這些資源用於任何非市府目的。)

例子。一名員工或官員正在爭奪停車罰單。員工或官員不得向開立罰單的辦公室發送帶有市信箋的信件,質疑罰單的法律依據。

3. 未經授權,以部門代表身分行事

除非獲得授權,否則任何員工或官員不得將自己視為部門的代表或代表部門行事的代理人。

例子。居住在舊金山的一名員工希望參加委員會的公開會議,該委員會正在考慮影響該員工所在社區的土地使用問題。該員工可以參加會議並在公開評論期間發言,但應明確表示他是以私人身份而不是以部門代表的身份發言。

V. 禁止為協助城市服務而贈送禮物

州和地方法律對官員或僱員在一個日曆年內可以接受的禮物的價值進行了貨幣限制。 (《政治改革法》、《政府法典》第 89503 條、《C&GC 法典》第 §§ 3.1-101 和 3.216)。本節規定了額外的限制,禁止官員或員工接受為換取其在市政府工作而贈送的任何禮物。

任何員工或官員不得因履行特定服務或行為而接受市政府以外的任何人的禮物;或尋求有關與僱員或官員的職責和責任直接相關的城市流程或他們所服務的實體流程的建議。

例子。經常與該部門合作並接受該部門幫助的公眾成員擁有巨人隊的季票,並向該部門的一名員工發送兩張門票,以感謝該員工的工作。由於贈送禮物是為了員工在正常的市政府職責過程中提供服務,因此員工不得接受門票。

例子。公眾請求協助解決與舊金山市和縣相關但不直接涉及該部門的問題或投訴。員工指示公眾聯繫適當的部門和官員來解決問題。民眾向員工贈送禮物以感謝其幫助。員工不得因向市政府服務提供此類協助而接受市政府以外任何人提供的禮物或任何有價物品。

例子。官員和僱員不得接受任何有價物品來協助向該部門尋求津貼或補助金的組織獲得津貼或補助金。

本聲明中使用的「禮物」一詞與《政治改革法案》中的含義相同,包括該法案對禮物限制的例外情況。 (參見政府法典 §§ 82028、89503;2 Cal. Code Regs. §§ 18940-18950.4。)例如,根據該法案,員工在收到後 30 天內退回或捐贈的禮物或官員向501(c)(3 ) 組織或聯邦、州或地方政府捐贈,如果該員工或官員未對捐贈進行減稅,則不會被視為已被接受。除了該法案中包含的例外情況外,本聲明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妨礙員工獲得善意獎勵,或免費參加表彰晚宴或類似活動,以表彰該員工的傑出服務,並且

不作為在特定事項中提供服務的回報。此類獎勵受《政治改革法》和地方法律對禮物的限制。

此外,以下禮品屬於最低限度的禮品,因此不受本聲明第五節對禮品的限制:

  1. 除現金外的禮品,每次總價值不超過 25 美元;和

  2. 食物和飲料等禮物,不考慮價值,在辦公室內與員工或管理人員分享。

    例子。一位經常與該部門合作並接受該部門援助的公眾向一名員工贈送了一籃 15 美元的水果作為節日禮物。儘管實際上可能會提供水果來換取員工在正常的市政府職責過程中應履行的服務,但員工可能會接受水果,因為其價值微乎其微。 (由於報告要求是累積性的,因此,如果在一年內禮物等於或超過 50 美元,員工可能需要在其經濟利益聲明中報告哪怕是微量禮物。)

    例子。一位經常與該部門合作並接受該部門援助的公眾向該部門贈送了一籃價值 150 美元的水果作為節日禮物。儘管實際上可能會提供水果以換取該部門在正常的城市職責過程中履行的服務,但該部門可能會接受水果籃,因為它是送給辦公室的禮物,由僱員和官員分享。

六.聲明的修改

一旦道德委員會批准了不相容活動聲明,該部門可以在道德委員會批准的情況下修改該聲明。 C&GC 準則第 3.218(b) 條。此外,道德委員會可隨時自行修改本聲明。在舊金山市和縣滿足州法律和集體談判協議的滿足和授予要求之前,任何不相容活動的聲明或其任何修正案均不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