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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食品設施食品安全規則

在舊金山運營任何移動食品設施時,請遵循這些加州要求。

所有食品處理人員必須:

常用梘液和溫水洗手。 

開始工作前、上廁所後以及以下活動後要洗手:

  • 處理過的生食
  • 觸摸你的頭髮、臉或其他身體部位
  • 打噴嚏或咳嗽
  • 燻製
  • 吃過飯或喝酒
  • 已把垃圾倒掉
  • 觸摸過任何可能污染雙手的東西

如果您有割傷、潰瘍、皮疹、人造指甲、指甲油和戒指,請戴上手套。

不使用任何形式的煙草。

保持指甲清潔並修剪。

處理食品、器具或食品接觸設備時,請務必穿著乾淨的外套。

戴上髮夾,如髮網或帽子。

水槽和食物溫度

洗手台和餐具洗滌池必須有冷熱水。

餐具洗滌水槽:最低溫度

120 華氏度

僅限洗手台:最低溫度

100 華氏度

食物溫度

  • 冷的、有潛在危險的食品必須保存在華氏 41 度或以下
  • 熱食必須保持在華氏 135 度或更高

所有保存在華氏 135 度或以上的食物都必須在營業日結束時銷毀。

必須提供準確的溫度計來檢查食物溫度。

準備和儲存食物

所有食品在以下期間必須防止變質且不得摻假(添加其他物質):

  • 製造業
  • 生產
  • 準備
  • 貯存
  • 保留待售
  • 服務

食物必須從經批准​​的來源獲得。

必須保護它免受灰塵、害蟲、不必要的處理、液滴污染和頂部洩漏。

調味品必須預先包裝或放入經批准的分配裝置中。

清潔和廢水

所有飲用水箱和廢水箱在維修期間必須徹底沖洗和消毒。

將清潔用品和擦拭布存放在遠離所有食品和食品設備的區域。

嚴禁將廢水排放到地面。

保持廢物箱出口關閉或蓋緊並保持良好狀態。

使用經批准的設備和連接裝置在經批准的小賣部或設施處處理車輛產生的所有廢水。

用於填充飲用水箱的軟管必須是:

  • 食品級
  • 不接觸地面
  • 免受污染

預包裝食品

所有食品都必須來自經批准的來源。

處理預先包裝的、有潛在危險的食品(如冷三明治)的移動場所必須使用經批准的機械製冷裝置將食品溫度保持在 41 華氏度或以下。

食品只能在經批准的小賣部或設施中製備和包裝。

非封閉設施,食物準備有限

有限的食物準備是指僅限於以下一項或多項的食物準備:

  • 加熱、煎炸、烘烤、烘烤、爆裂、刨冰、攪拌、蒸煮或煮熱狗,或組裝非預先包裝食品
  • 無潛在危險食品的分配與分配
  • 保存、分配和分配由現場永久食品設施為衛星準備的或由其他批准來源預先包裝的任何食品
  • 烹飪過程中在加熱的烹飪表面上切片和切碎食物
  • 烹飪和調味需訂購
  • 製備不含冷凍乳製品的可立即飲用的飲料(針對個人客戶)

有限的食物準備不允許:

  • 切片和切碎,除非在加熱的烹飪表面上
  • 解凍
  • 冷卻煮熟的、有潛在危險的食物
  • 研磨原料或有潛在危險的食品
  • 重新加熱有潛在危險的食物以進行熱保存,但蒸或煮的熱狗和玉米粉蒸肉裝在原來的不可食用的包裝紙中除外
  • 熱保存非預先包裝的、有潛在危險的食品,但烤玉米棒、蒸或煮的熱狗以及原始不可食用包裝紙中的玉米粉蒸肉除外
  • 清洗食物
  • 烹調有潛在危險的食物以備後用

所有有潛在危險的食品都必須按訂單烹調。

所有原料必須在小賣部或批准的食品設施中提前去皮、切片、切碎或以其他方式準備。

食品處理應在核准的食品隔間內進行。此要求也適用於 MFF3。

封閉式設施,提供全套食物準備

完整的食物準備工作應在全封閉的移動食品設施內進行。

所有具有潛在危險的食品應保持在 135 華氏度或以上(對於熱食品)或 41 華氏度或以下(對於冷食品)。保存在 135°F 或以上的食物應在當天結束時銷毀,並且不得保留到第二天。

應提供準確的溫度計,以方便檢查食品溫度。

請勿將新煮熟的食物加入已存放在熱保溫設備的食物中。

解凍

使用以下一種或多種方法正確解凍食物:

  • 冷藏,將食物溫度保持在華氏 41 度或以下。
  • 在水溫為 70 華氏度或以下的情況下,完全浸入飲用水自來水中,時間不超過兩 (2) 小時,並以足夠的水速攪動鬆散顆粒並將其沖入水槽排水管。
  • 如果立即放入微波爐,則立即準備。
  • 作為烹飪過程的一部分。

烹飪

將食物烹調至最低安全內部溫度:

  • 家禽、釀肉、釀義大利麵、野生動物、巴魯特,加熱至華氏 165 度 15 秒。先煮餡和肉,再包餡。
  • 將碎肉(包括碎牛肉和豬絞肉)加熱至華氏 155 度,持續 15 秒; 150 華氏度 1 分鐘; 145 華氏度持續 3 分鐘,或 158 華氏度持續 <1 秒。
  • 豬肉、平胸類、機械嫩化和注射肉、碎魚以及肉和蛋,分批加熱至 155 華氏度 15 秒; 150 華氏度 1 分鐘; 145 華氏度持續 3 分鐘,或 158 華氏度持續 <1 秒。
  • 魚類、海鮮、肉類、商業飼養的食用動物、帶殼雞蛋,可立即為顧客提供服務,溫度為 145 華氏度,持續 15 秒。

儲存和重新加熱

將豬肉、牛肉和家禽等動物性生食正確存放在冷藏設備的底部,而煮熟並準備食用的食品則存放在冷藏設備的頂層,以避免任何形式的交叉污染。

如果需要保溫,請在兩 (2) 小時內將先前在小賣部煮熟並冷卻的食物快速重新加熱至至少 165 華氏度。

空間

所有窗戶、門和其他開口應維護良好,並配有紗窗或擋板,以防止蒼蠅進入。不使用時應遮蓋貫通窗。所有穿過開口的外部都需要安裝自動關閉螢幕。

食品準備區的門應自動關閉並保持關閉。

過道空間應隨時暢通無阻。食品和食品供應品應遠離地板。

食物、食品供應或個人物品不得存放在水槽中。個人物品不得存放在車輛的食品艙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