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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工作中的歧視尋求協助
了解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騷擾或歧視該怎麼辦。
在舊金山,工作上的歧視是非法的。
雇主可能不會因為您的以下原因而區別對待您:
- 年齡
- 愛滋病/愛滋病毒狀況
- 祖先
- 顏色
- 信條(你的信仰和基於這些信仰的習慣)
- 殘障
- 國內合夥人
- 性別
- 高度
- 婚姻狀況
- 國籍
- 種族
- 宗教
- 性別
- 性取向
- 重量
什麼是禁止的?
上面列表中的特徵受到保護。
雇主不能根據受保護的特徵對您做出以下任何決定:
- 拒絕僱用你
- 解僱你
- 決定不升職你
- 改變你的工作福利
- 改變你的工作職責
- 騷擾你,或讓你被騷擾
- 設定限制
- 孤立你
雇主也不能:
- 拒絕為您的殘疾或宗教信仰提供合理的便利
舊金山的《公平機會條例》規定了雇主如何使用犯罪歷史資訊。
如果您遇到工作歧視,您可以做些什麼
如果您認為自己曾遭受工作歧視,您可以向人權委員會提出申訴。
是您也可以向州或聯邦機構提出投訴:
加州民權部
電話:800-884-1684
美國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 (EEOC)
電話:800-669-4000
提出投訴
辦公室:450 Golden Gate Avenue, San Francisco, CA 94102
郵寄:PO Box 36025,舊金山,CA 94102-3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