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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殘疾,請了解您的權利

如果您因殘疾而被拒絕進入或需要幫助,該怎麼辦?

關於《美國殘疾人法案》(ADA)

ADA 是一部保護不同類型殘疾人士的民權法。

它保護他們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免受歧視。

它要求州和地方政府讓所有項目都可供殘疾人使用。

有關 ADA 的重要權利

如果您有殘障,您應該了解您關於 ADA 的權利。

1. 您不應因殘疾而被拒絕參加城市計畫、福利、活動或服務。

2. 城市機構必須以與其他人溝通一樣有效的方式與您溝通。

這可能需要提供以下服務:

  • 大字體或點字 

  • ASL 口譯員或字幕 

  • 讀者

  • 電傳打字機 (TTY) 或加州中繼服務(撥打 7-1-1)

3. 城市機構必須提供您平等的機會。

範例包括:

  • 幫助您填寫表格

  • 用更簡單的語言解釋材料或程序

  • 為您預約,這樣您就不必排長隊或在擁擠嘈雜的房間裡等待

  • 允許您透過電話申請服務,而無需親自前往辦公室

4. 公共服務區域必須可供您使用,包括:

  • 浴室
  • 公用電話
  • 飲水機

如果您的權利受到侵犯

如果您認為您的權利受到侵犯,您應該提交 ADA 投訴。我們將在 30 個工作天內回覆您的投訴。 

我們希望確保所有舊金山人根據殘疾人權利法享有平等權利、平等機會和免受非法歧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