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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殘疾,請了解您的權利
如果您因殘疾而被拒絕進入或需要幫助,該怎麼辦?
關於《美國殘疾人法案》(ADA)
ADA 是一部保護不同類型殘疾人士的民權法。
它保護他們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免受歧視。
它要求州和地方政府讓所有項目都可供殘疾人使用。
有關 ADA 的重要權利
如果您有殘障,您應該了解您關於 ADA 的權利。
1. 您不應因殘疾而被拒絕參加城市計畫、福利、活動或服務。
2. 城市機構必須以與其他人溝通一樣有效的方式與您溝通。
這可能需要提供以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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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字體或點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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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L 口譯員或字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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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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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傳打字機 (TTY) 或加州中繼服務(撥打 7-1-1)
3. 城市機構必須提供您平等的機會。
範例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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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您填寫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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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更簡單的語言解釋材料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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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您預約,這樣您就不必排長隊或在擁擠嘈雜的房間裡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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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您透過電話申請服務,而無需親自前往辦公室
4. 公共服務區域必須可供您使用,包括:
- 浴室
- 公用電話
- 飲水機
如果您的權利受到侵犯
如果您認為您的權利受到侵犯,您應該提交 ADA 投訴。我們將在 30 個工作天內回覆您的投訴。
我們希望確保所有舊金山人根據殘疾人權利法享有平等權利、平等機會和免受非法歧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