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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位和儲藏室作為住房服務

房東必須有「正當理由」才能從租賃中移除或切斷特定的住房服務,包括停車和儲藏室。

房東必須有「正當理由」才能從租賃中移除或切斷特定的住房服務,包括停車和儲藏室。如果停車位或儲藏室被房東收回,租戶有權獲得相應的租金減免。租戶或房東可以向租金委員會提交請願書,以確定租金減免的金額。

如果停車位或倉儲空間被收回,並且雙方事先商定了服務金額,則租戶通常有權獲得商定的金額加上自該金額確定以來允許的年度增量。如果沒有商定服務金額,租金減免金額將取決於每個案例的具體情況。雙方可以出示租戶首次租用停車位或倉儲位時同一社區的停車費或倉儲費率、停車位或倉儲位的重置價值以及房東向其他租戶收取相同服務費用的證據。

如果在租賃開始後向租戶提供停車或儲存空間,且租戶沒有為此服務支付任何額外租金,則在取消該服務時不會獲得租金減免。此外,如果租戶租用建築物內的停車位或儲藏室但並不居住在那裡,且該停車位或儲藏室的出租並非與租戶租賃單位的使用或占用有關,則此類租賃屬於商業交易,不受《租法條例》管轄。

為停車或儲存空間支付的額外費用被視為租戶基本租金的一部分。無論停車位或儲存空間的租金是否與單元租金分開支付,情況都是如此。即使在租賃開始後租用停車位或儲存空間,為服務支付的額外費用也應添加到租戶的基本租金中。即使租戶一整年都沒有享受過額外服務,年度租金上漲的周年日期也保持不變。

如果臨時中斷停車、倉儲或其他住房服務是為了執行《建築規範》第 34B 章要求的強制性軟層抗震改造工程,則允許房東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暫時中斷住房服務。在這種情況下,租戶無權因暫時失去住房服務而獲得租金減免,但有權獲得行政法第 65A 章規定的住房服務中斷補償或替代住房服務。根據第 65A 章,如果租賃合約或書面協議規定了要中斷的住房服務的費率,則該費率將用於計算每日按比例支付的賠償金額。如果租賃或書面協議中沒有規定費率,則中斷的住房服務的補償費率應等於該服務的當前重置價值,但不超過每次中斷的月基本租金的15%住房服務,按日按比例計算。中斷的住房服務的重置價值將取決於每個案件的具體情況。此外,房東還必須向受影響的租戶提供30天的書面通知,暫時中斷指定的住房服務,並說明中斷住房服務的時間長度。在發出通知之前,業主必須獲得強制抗震改造工作所需的所有許可。

房東或房客都可以向租賃委員會提交請願書,以確定補償金額或替代住房服務的充足性。

若要取得房客或房東申請表的副本,您可以造訪我們網站上的表格中心。您也可以從我們網站的法律和法規部分查看和/或下載《行政法》第 65A 章。我們的辦公室也提供此資訊。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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