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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並存檔:了解租金上漲情況
了解房東如何增加房客對租金管制單位的租金以及增加多少。
主題列表
- 一般資訊
- 目前允許的租金上漲
- 房東必須獲得許可才能增加租金
- 何時加租
- 銀行增加
- 房東請願書和過戶
- 不允許增加額外的居住者
- 發出通知
1. 一般資訊
在租用受租金管制的空置單位時,房東首先向租戶收取的租金沒有限制。
一旦單位出租,房東每 12 個月只能將租戶的租金增加一定比例一次。
租金委員會每年計算允許的租金上漲百分比。
2. 目前允許的租金上漲
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允許的租金上漲百分比為 3.6%。此百分比的有效期限為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該金額基於灣區所有城市消費者消費物價指數漲幅的 60% 計算。要計算每年租金上漲 3.6% 的金額,請將租戶的基本租金乘以 0.036。例如,如果租戶的基本租金為 2,000.00 美元,則年度增量計算如下:2,000.00 美元 x .036 = 72.00 美元。租戶的新基本租金為 2,072.00 美元(2,000.00 美元 + 72.00 美元)。
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間,允許的年增率為2.3%。
房東必須僅根據租戶的基本租金計算租金漲幅。基本租金包括為停車或倉儲等任何住房服務支付的租金,但不包括任何臨時轉嫁費或波動費用。
租金上漲不能四捨五入到最接近的美元。
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或 2023 年 3 月 1 日起,對於公寓和擁有 1-9 個住宅單元的建築物),房東必須先獲得租金上漲“許可證”,然後才能向租戶施加年度允許和/或銀行租金上漲。
3. 房東必須獲得許可才能增加租金
房東可以每年將租戶的租金增加一次允許的金額,前提是他們已按照市府住房庫存要求獲得了當前的加租許可證。
4. 何時加租
房東可以在租戶租約開始之日起 12 個月後徵收首次年度加價。
一旦房東增加了租戶的租金,增加的日期就被稱為租戶的「週年紀念日」。至少 12 個月後,他們可能不會再次提高租金。
如果房東在超過 12 個月後增加租戶的租金,則增加的生效日期將成為租戶的新周年日。房東必須等待至少12個月才能再次加租。
5. 銀行增加
如果房東沒有在周年日增加租戶的租金,房東可以保存(或「銀行」)增加的租金並在以後添加。
6. 房東請願書和過戶
7. 不允許增加額外入住人數
舊金山的租賃法不允許房東僅僅因為新(或額外)室友搬入與現有租戶同住的單位而收取額外租金。即使租約或租賃協議規定了額外費用,這也構成非法租金上漲。
8. 發出通知
房東必須向房客提供:
- 擬加租的 30 天書面通知
- 如果增幅(無論是單獨增幅還是與同年的另一次增幅相結合)超過 10%,則需提前 90 天發出書面通知
如果通知是郵寄的,房東必須再給房客 5 天的時間。
租金上漲通知應包括以下內容:
- 增加金額(美元)
- 增加的百分比金額
- 上調生效日期
房東應使用加價日生效的百分比,而不是送達通知之日生效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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