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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和存檔:室友和轉租

了解您關於室友和轉租的權利和責任。

轉租和更換室友

一般來說,舊金山的房客可以更換室友或在單位中添加室友。即使租約不允許,他們也可以這樣做。但是,他們必須遵循《舊金山租金條例》規定的程序。

了解有關轉租和更換室友的更多資訊。

不允許為額外的乘客收費

舊金山的房東不能僅僅因為一個(或幾個)新室友搬進一個單位而收取更多租金。無論租約本身如何規定,這是非法的。

任何支付更多租金的協議都是無效的,房東無法執行。

如果您的房東向您收取更多新室友的租金,您可以提交非法加租租戶申請

主租戶收取的租金

一般來說,主租戶是指與租約上沒有名字的室友一起居住的租戶。那個室友被稱為轉租客。主租戶充當該分租戶的房東。

一般來說,分租客:

  • 向主租戶支付租金
  • 租約上沒有他們的名字
  • 是原房客(或稱「主房客」)的室友
  • 在某些情況下,在主租戶不在期間出租該單元

主租戶收取租金的限制

主租戶向任何分租戶收取的費用不得超過主租戶向業主支付的總租金的一定比例。

轉租整個單位的主租戶向分租戶收取的費用不得超過欠房東的租金。可能有例外情況,例如主租戶產生的自付費用(水電費)並非由業主支付。

如果主租戶向業主支付的總租金因合法租金上漲或轉嫁而增加,則分租戶的租金份額可能會增加。即使距離上次加租不到 12 個月,也是允許的。然而,轉租人的份額必須維持成比例。

佔總租金的比例

總租金的比例份額可能基於以下幾個因素:

  • 按居住者或臥室數量等分
  • 專用空間的平方英尺
  • 主租戶提供的住房服務(家具、公用設施、停車位等)的合理價值。

如果轉租人認為他們支付的費用超過了比例份額,那麼他們可以向租金委員會提交轉租申請

第 6.14 節和科斯塔-霍金斯

在某些情況下,當原始租戶搬出時,房東可以根據市場價格提高租金。了解有關這些法律的更多資訊。

由於這可能很複雜,房東和房客應該就此類案件尋求法律建議。您可以透過我們的租賃委員會推薦清單提供協助。

驅逐室友和轉租人

主租戶

在某些情況下,與分租客住在同一出租單位的主租戶可以在沒有驅逐通常所需的「正當理由」理由的情況下驅逐分租客。然而,如果分租是在 1998 年 5 月 25 日或之後開始的,那麼只有主租戶以書面形式向分租人披露該租賃不受該條例中正當理由驅逐條款的約束,才允許這樣做。這必須在轉租開始之前完成。

只有房東才能驅逐他們的房客。主租客被視為與其分租人相關的房東。這意味著主租戶:

  • 無法刪除或鎖定子租戶
  • 不能拿走分租客的財物來強迫他們搬家
  • 必須遵守所有相關法律和程序才能驅逐分租客

如果您是主租戶,建議您在嘗試驅逐之前先諮詢律師。您可以透過我們的租賃委員會推薦清單獲得協助。

轉租人和室友

  • 分租客無權驅逐其主租客或其他分租客或室友
  • 室友不能驅逐他們的合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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